近日,我市發布了針對肇慶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這是繼2015年12月《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后又一重磅文件。據了解,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城鄉幼兒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得到明顯緩解。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二孩政策的實施,城鎮入園壓力進一步加大,普惠性資源緊缺的矛盾愈發突出。
為依法落實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要求,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實辦好學前教育,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期盼,我市出臺了《肇慶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城鎮小區科學合理規劃配建幼兒園、配套幼兒園與城鎮小區同步進行建設以及幼兒園的移交和治理等工作提出要求。
西江日報記者 戴福鈿
城鎮小區需依標規劃和建設幼兒園
根據《方案》,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均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
其中,已建成的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兒園或已規劃配套幼兒園但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的,要依據國家和地方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租賃等方式予以解決。正在建設(含已批復尚未開工)的城鎮小區達到規定配建標準但未規劃幼兒園或雖有規劃但規劃不足的,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抓緊查找原因,從規劃、土地、建設等方面著手,制定補救措施,依法調整規劃,明確責任主體,責令限期整改,依標配建幼兒園。而對歷史形成的一定區域內零星住宅小區幼兒園短缺的區域,則要結合學前教育整體規劃布局,在周邊區域統籌安排規模適當、功能齊備、符合要求的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滿足適齡兒童入學需求。
《方案》明確,配套幼兒園應與城鎮小區同步進行建設,分期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當在首期項目中開發建設并滿足使用條件,并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驗收。幼兒園未按標準建設或幼兒園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方案》強調,已建或在建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場所屬于國有或集體資產的,應保持其場地公有性質不變,在確保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不流失前提下,可辦成新型公辦幼兒園。此外,已建成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部門,因特殊原因未能回收的,應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發商不得違規將其辦成高收費民辦幼兒園等。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滿足本小區居民適齡兒童就近入園。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還針對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時間表,切實把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樓盤的配套設施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12月,我省就曾制定《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我省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根據《指導意見》,達到4500人或以上人口區域,需預留一所6個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計)規模的幼兒園建設用地;住宅小區開發總量不達4500人(每戶按3.2人計)的零星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保障性住宅項目和舊城區改造項目,結合實際另行規 劃預留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這意味著,我市目前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大部分都已達到配建幼兒園的條件。
分析人士認為,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我市此次出臺的《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治理以及落實工作,有利于解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建設、管理、權屬和使用等問題,以建立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長效機制。
另外,記者了解到,對于該政策,房企普遍持支持的態度。他們認為,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僅能豐富人居配套,還能進一步提升項目的品質以及賣點。
“盡管達到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是硬性要求,不過,從房企的角度來看,亦不失為拉高項目賣點的重要因素。”肇慶市星匯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錦瑋認為,縱觀我市目前的新型住宅小區不難發現,幼兒園已經成為樓盤的標配,更是房企提升項目配套以及營銷吸引力的一大賣點。